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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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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勇担社会责任  服务社会大众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做大做强中国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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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勇担社会责任  服务社会大众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做大做强中国人寿
    2007年01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    吴 焰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讨论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全面部署。我们在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过程中,深深地感受到这一重大战略决策对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又使保险业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国最大的专业寿险公司,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理应勇立潮头,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责无旁贷地担当起应有的企业责任,并在服务和谐社会中做大做强。

      

      一、保险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承担着特殊的历史使命

      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障制度安排,能够体现社会公众自身经济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高度一致性。保险业的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正如吴定富主席所说:“保险业所具有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服务民生。民生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问题。按照马斯洛的人需求层次分析理论,安全的需求是第二层次的需求,也是一项基本的需求。一个缺乏社会保障的社会将是缺乏生活安全感的社会。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孩子能上学、成人能就业,这是人民群众追求生活安全的基本目标,也是当前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更是我们保险业服务的重点。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市场机制引入社会基本保险管理,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提供多样性的商业养老与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丰富社会保障体系层次,提高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化解民生焦点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维护稳定。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和基本表现。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新的特点,既有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中出现的问题,也有社会治安方面的问题,还有一些公共灾害引发的问题。目前,在帮助化解社会矛盾方面,保险业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尤其在应对公共危机方面,保险业以经济手段切入社会公共管理,成效显著。在“非典”时期,中国人寿及时推出专门的健康保险产品,并以最快的速度对“非典”病案进行理赔,有力地协助了政府工作;在重庆开县井喷、湖南衡阳火灾、包头空难等重大灾害事件中,中国人寿快速反应,及时理赔,充分发挥了自身优势和保险功能。目前,保险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应对公共危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保险作为金融服务业,自身的快速发展也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缓解了紧张的就业压力。中国人寿65万营销大军中,有相当一部分为下岗再就业人员和毕业学生。把寿险展业作为一项事业选择,已成为创业市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促进经济发展。没有经济的发展就没有社会的和谐。保险业不仅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而且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国内恢复保险业务以来,直接得到保险赔偿而重焕生机的企业和家庭无数。 随着保险资金运用规模的不断扩大,保险投资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也日益显现出来。与此同时,保险业自身也已成为国家纳税重点行业,从2003年6月30日至2006年6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累计上缴税收达191.8亿元。

      

      二、勇担社会责任,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保险业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质,就是要进一步实现跨越式发展、扩大保险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需求。正是因为保险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作为在寿险市场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中国人寿,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理应有所作为,多做贡献。

      中国人寿有责任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中国人寿是国内唯一入选世界500强的保险企业。作为行业的骨干企业,中国人寿在业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对业界产生着引导和示范作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特定的历史背景,赋予了中国人寿的历史责任。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中国人寿有责任、有义务按照“干本行,想全局,干好本行,服务全局”的要求,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这既是中国人寿的责任,更是中国人寿的荣耀。因此,我们一直强调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积极进取的姿态推动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努力将服务延伸到每一个有保险需求的角落。在一些农村地区,特别是落后地区的农村,中国人寿充分发挥自身机构网络优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广大农民提供保险服务。

      中国人寿有意愿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一直以来,中国人寿就将公司的发展根植于为社会、为大众服务的沃土之中,在服务社会中加快发展,在加快发展中服务社会,实现公司与社会共生共荣、和谐发展。针对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病有所医问题,公司本着“保本微利”原则,主动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截至2006年第三季度,公司在江苏、河南、福建、浙江、广东、山西、厦门、青岛、宁波等9个省市的48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农合业务,参合农民1740万人,平均参合率达91%。2003年至今,累计筹集合作医疗资金17. 61亿元,累计为1135万人次提供医疗补偿服务,补偿金额累计达11. 94亿元,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返贫的现象。我们在全国同业中第一家开通24小时咨询和服务电话;支持中国航天事业发展,是中国航天飞行员外太空飞行的唯一承保商,已直接为“神舟5号”、“神舟6号”飞行员提供保险服务;我们的客户包括国内各行业最知名企业、机构和世界500强在华企业中80%的企业。多年不渝的付出成就了中国人寿的爱心事业。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已拥有超过7,000万份有效的个人和团体寿险保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为所有长期和短期保单客户提供过共计6亿人次的服务。在“十五”期间,给付、赔付各类保险金1170亿元。在各种重大灾害事故发生时,中国人寿的员工都是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广大员工被社会各界称为“爱心使者”,涌现出在今年湘南夏季洪灾中为转移客户和群众财产而英勇献身的优秀营销员雷产莲,拥有个人客户 1000多名、年收保费过千万的营销精英刘朝霞等许许多多的先进人物。同时,我们兴业不忘社会,全系统每年都要组织向社会和贫困灾区捐款捐物,积极开展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

      (下转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