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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第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一名委托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让杨树浦路1056号土地使用权的提案》
将公司名下位于杨树浦路105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该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出让给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出让补偿总金额为45342万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上海一毛条纺织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提案》
对上海一毛条纺织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万元,增资到人民币9000万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一毛条纺织有限公司投资组建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的提案》
由上海一毛条纺织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在重庆组建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并购地建厂负责毛条制品的生产。
四、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收购太仓三毛纺织有限公司股权并实施增资的提案》
由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按投资额收购太仓三毛纺织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同时实施增资扩股到1200万元人民币,收购该公司厂房和土地,用于重庆公司在上海的销售、物流、配送、仓储基地。
以上一、二、三、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的提案》。
六、公司定于2007年1月23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1月23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出让杨树浦路1056号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上海一毛条纺织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上海一毛条纺织有限公司投资组建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收购太仓三毛纺织有限公司股权并实施增资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的方法:
1、出席对象:
A、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B、截止2007年1月15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和2007年1月18日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1月15日。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理出席会议。
2、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7年1月19日(星期五)9:30—16:00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地址:上海斜土路791号公司本部
联系电话:(021)63059496 63028180
传 真:(021)63018850*601
邮政编码:200023
联系人: 张黎芳
3、会期半天,一切费用自理。
4、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备礼品(包括车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于2007年1月23日召开的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和复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200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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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让杨树浦路1056号土地
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名下位于杨树浦路1056号地块,被列入上海市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规划区域,并即将启动开发。为配合上海城市改造规划的实施,结合公司新一轮资产重组和加快发展的构想,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拟将公司名下位于杨树浦路105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该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出让给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
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让杨树浦路1056土地使用权的提案》。并于2006年12月29日与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了《上海市杨浦区工业系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一、概况
遵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出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与上海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友好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与上海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了《上海市杨浦区工业系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将公司名下位于杨树浦路105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该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出让给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出让补偿总金额为45342万元。
二、交易对方介绍
名称: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
性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注册地址:长岭路115号
法定代表人:薛正华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出让的标的系公司位于杨树浦路105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该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该地块占地面积为50380平方米,该地块地上建筑物的面积为64500平方米。
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资产帐面净值为:108,305,837.02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补偿政策
1、签署交易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
资产出让方: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收购方: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
2、合同签署日期:2006年12月29日
3、交易标的:杨树浦路1056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该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4、补偿金额:45342万元人民币。
5、补偿原则:按市场价测算,经双方协商,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6、付款方式:合同一经生效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即向本公司支付补偿费。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该地块被列入上海市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规划区域,并将启动开发。本公司为配合上海城市改造规划的实施,亦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
2、本次出让事项涉及对上述地块内的企业搬迁、设备转移和人员安置,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交地手续。
3、本次资产交易,预计可实现2.5亿以上的净收入,将对公司2007年及以后年度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市杨浦区工业系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