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公司于2006年12月30日公布的《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第四项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中拟审议事项的第1项议案下的2个子议案序号及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1—1.2和第10项议案下的9个子议案序号及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0.1—10.9”。根据2006年9月8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之规定,现将上述已公告条款修改为:“审议事项的第1项议案下的2个子议案序号及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01—1.02和第10项议案下的9个子议案序号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0.01—10.09”。 同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中对应申报价格作以相应更正(见附件一)。
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一月四日
附件一: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 年1月15日的9:30—11:30 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沪市股东投票代码:738360;投票简称为“华微投票”。
二、具体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1 元代表议案一,2 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具体如下:
注:对于有多个子议案需表决的议案1及议案10,1.00元和10.00元分别代表对议案1和10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对议案1中子议案(1)进行表决,1.02元代表对议案1中子议案(2)进行表决;10.01代表议案10中子议案(1),10.02元代表议案10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3、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三、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华微电子”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议案二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议案二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成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