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菱鲆不存在药残超标问题有关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就多宝鱼(学名“大菱鲆”)药残事件做了提示性说明。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山东省政府已责成山东省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组成的专家组到烟台地区对有关养殖企业进行取样检查。11月19日,专家组在本公司抽取样品进行检查,检测结果预计11月26日以后才能出来。”并承诺“本公司将会继续关注该事件的发展动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并及时披露该事件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情况”。
2006年11月27日中国农业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海市发生的多宝鱼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时表示,事件发生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立即开展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对重点多宝鱼养殖场、育苗场抽样检测。经检测确认,除三家水产养殖企业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了违禁药品外,其余企业检测合格并在新闻网予以公示。
2006年12月29日,山东———上海大菱鲆对接洽谈会在济南召开,东方海洋等四家大菱鲆养殖企业与上海部分水产批发市场及有关经销企业签订了产销协议。本次山东和上海针对大菱鲆主要搞好三个方面的对接,即市场与进货渠道的对接、质量与品牌的对接和管理与诚信的对接,确保双方共同发展。
2006年12月31日,“山东———上海大菱鲆产销启运仪式”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分公司举行,随后山东东方海洋、烟台天源水产有限公司等三家大菱鲆养殖企业的优质大菱鲆将陆续启运上海。
以上事项充分说明本公司的主要养殖产品“大菱鲆”不存在药残超标问题。
特此说明。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