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2007年01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72 证券简称:包头铝业 编号:临2007-001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6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澄清公告》后,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包铝集团,持有本公司55.06%的股权)向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变更注册登记。2006年12月30日公司接包铝集团通知:包铝集团80%的股权划转中国铝业公司的工商变更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暨包铝集团股权划转中国铝业公司已全部完成,中国铝业公司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背景:中国铝业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3年6月13日签订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铝业公司关于包铝集团纳入中国铝业公司的备忘录》、《关于包头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协议》,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所持有包铝集团股权的80%及相应债权债务划拨给中国铝业公司,另20%股权及相应债权债务划拨给包头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03年9月30日以《关于包头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函[2003]270号)批准了股权划转协议。
中国铝业公司于2004年4月23日出具承诺函,承诺“通过股权划转接收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在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12个月内不再启动”。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