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2007年01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兆维科技 证券代码:600658 编号:临2007—001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诉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及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九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案(以上事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04年10月22日、2006年1月12日、2006年12月22日本公司公告),2006年12月20日本公司接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二中民初字第02818号),判决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本公司人民币15301347.02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05年9月3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负担。
本公司认为,上述判决未阐明本公司享有对债务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九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双重追偿权及具体行使方式,本公司已提起上诉,要求法院在判决中明确阐明本公司享有的对债务人和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双重追偿权及具体行使方式,并要求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由其他连带责任保证人按比例平均分担并向本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