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上市首日不再计入指数
2007年01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进一步完善指数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决定,新股于上市第十一个交易日开始计入上证综合、新综指及相应上证A股、上证B股、上证分类指数。此前上证所新股上市后股指的计算方式是上市首日计入指数,是自2002年9月23日起开始实施的。市场人士普遍认为,新规定的实施,将会对市场格局产生一定影响,可以让指数更真实地反映市场的平均投资收益水平。
随着“新老划断”后新股发行节奏的加快以及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大盘股相继登陆A股市场,上证综指的失真问题再次引起市场的关注。至于股指失真的原因,不少专业人士认为与“新股首日计入指数”有一定关联。
资料显示,沪深交易所曾以新股上市首日收盘价为基准来调整基期市值,新股上市次日才纳入指数计算。自2002年9月23日起,新股上市当日即纳入指数计算,上市首日巨大的涨幅,必然给总市值带来较大的增加;也就是说,新股上市首日即计入指数一定程度上带来了指数的虚增。
专家认为,此次上证所对指数规则进行的修改,不仅让指数能更真实地反映市场的平均投资收益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发挥指数的投资标尺作用。
(本报记者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