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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4日在出席第四届中国经济展望论坛时表示,建立和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是进一步稳定房价、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有效调控的首要问题。
陈淮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是住房保障体系还不完善,我国社会化的住房保障体系从1998年才开始建立和完善的,与其他的社会保障体系相比相对滞后。目前仍有20%左右的城镇居民需要改善住房条件,这部分群体的住房问题不能通过市场化运作而应通过政府的援助、社会制度化的安排来解决。
“应尽快完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积金等一系列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制度和功能。”陈淮建议,廉租房制度应保障和解决特困群体和收入水平处在或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线的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而公积金制度则应加强“代际互助”功能。据了解,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余额已经达到数千亿元,但最需要房子的年轻群体工资水平低,工作年限短,从公积金制度中受益不大,因此要通过公积金加强对这个“夹心层”的援助力度。
除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资源节约型的住宅建设是我国进行房产调控的第二个方面。“随着居住面积的扩大,我国居民的能源消耗也呈几何级数的增长,推进建设节材、节能、节水和节地的住宅,确定与环境资源承受能力相协调的居住面积,是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核心因素。”陈淮说。
此外,陈淮还认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带来的住房问题和住房建设资源配置过程当中的公平问题,都是今后政府进行房地产调控的重要内容。
南京万元以上楼盘停办公积金贷款
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工作5日起正式实施新政:购买单价在10000元每平方米以上(含)住房或购买独栋别墅、联排式别墅、酒店式公寓、层高超过3米的住宅暂不发放公积金贷款。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2006年12月3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承办银行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暂行)。通知宣布除了“控制购非普通住宅的贷款”,还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中还贷能力系数由0.45调整为0.3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购买套型建设面积90(不含)平方米以上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为30%。
2005年南京市房产局、物价局等部门,把单价8690元/平方米或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或容积率1.0以下住房列为非普通住宅,此次圈定的单价万元以上住房在南京地区应该也在非普通商品房范围内。(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