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12月31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0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应参会董事十三人,实际参会十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我公司持有的黑龙江省哈松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转让给黑龙江省交通厅的议案》,决定:同意将股权的受让方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变更为黑龙江省交通厅,股权转让款由黑龙江省交通厅支付。
此项议案提交公司下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黑龙江省哈松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桥”)为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2004年9月8日18:00时停止收取哈尔滨市松花江公路大桥松北收费站(以下简称“松北收费站”)的过桥费。
因哈尔滨市行政区划的变化,原呼兰县、松北新区均划为哈尔滨市的行政区,松花江公路大桥变成了市内桥,为繁荣黑龙江省经济,方便市民往返松花江南北两岸办事,黑龙江省交通厅根据省委9届60次扩大会议精神,于2004年6月10日厅长办公会决定:“撤销松北收费站,择时停止松花江公路大桥的过桥费收费,并收购东北高速持有的哈松公司的股权。”
哈桥注册资本为9,183万元,我公司拥有该公司51%的股权,该公司主营公路大桥的收费经营活动,目前主要资产为哈尔滨市松花江公路大桥,通过松北收费站收取过桥费。
哈桥自2004年9月停止收费以来,没有任何营业收入,因此2005年度公司未取得投资收益。
截止到评估基准日2006年3月31日,哈桥账面总资产为11,122.92万元;总负债488.35万元;净资产10,634.57万元;调整后账面总资产为11,122.92万元;总负债488.35万元;净资产10,634.57万元。
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的哈桥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31,885.37万元;我公司所拥有的哈桥51%的股权价值为16,261.54万元(上述评估结论是在假设哈松大桥从评估基准日起仍按原收费标准继续收费,直到批准的收费期限结束为前提条件下得出的)。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由黑龙江省交通厅转来的股权受让款17,580万元。公司此次转让哈桥51%股权后,预计将增加净利润5,839万元。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