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指数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宣布,自即日起,新股于上市第十一个交易日开始计入上证综合、新综指、及相应上证A股、上证B股、上证分类指数。
此前上证所新股上市后股指的计算方式是上市首日计入指数,是自2002年9月23日起开始实施的。市场人士普遍认为,新规定的实施,将会对市场格局产生一定影响,可以让指数更真实地反映市场的平均投资收益水平。
随着“新老划断”后新股发行节奏的加快以及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大盘股相继登陆A股市场,上证综指的失真问题再次引起市场的关注。至于股指失真的原因,不少专业人士认为与“新股首日计入指数”有一定关联。据中信证券测算,由于新股上市首日涨幅计入指数、股改对价股份上市不计入指数及总股本加权等因素,仅去年上证指数虚增量就达到415点。
资料显示,上证所新股上市后何时计入指数的规定经历了一个由长到短的过程。在浦发银行1999年11月10日上市之前,上证所实行上市新股自上市满一个月后计入指数的方式;1999年11月8日,上证所作出决定,上市新股自上市后第二日起计入指数计算。而自2002年9月23日起,新股上市当日即纳入指数计算。
从实践效果看,由于新股上市价格普遍高于发行价格,采用新股上市当日即纳入指数计算方法,股指可望借新股上市当日的走高而受益;但与此同时,新股上市后往往会出现价格回落现象,相应地会对股指形成拖累。尤其当遭遇超级大盘股上市且被爆炒的情形时,大盘指数可借机获得上扬动力,反过来会遮掩其它个股下挫的事实,在市场上造成“只赚指数不赚钱”的现象。去年中国银行上市,就曾经出现股指大幅高开,而个股普跌的现象。
此次,上证所考虑到未来沪市会承载大量的优质蓝筹公司,故及时对新股上市的指数计算方法做了调整。尤其是在新股上市首日后累计十个交易日才将其计入综合指数,此时的股票价格已基本趋于平衡。可见,这一调整不仅让指数能更真实地反映市场的平均投资收益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发挥指数的投资标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