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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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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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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1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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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推出定投业务公告
    2007年01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7年1月8日起与中国农业银行正式推出开放式基金定投业务。

      该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的大成价值增长基金(基金代码090001)、大成债券基金(基金代码090002、092002)、大成精选增值基金(基金代码090004)、大成沪深300指数基金(基金代码519300),本公司其它开放式基金和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现将有关业务公告如下:

      一、业务说明

      1、定期定额申购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该业务通过投资者与代销机构签定协议,并实行自愿参加的原则,投资者可随时办理申请加入定投计划和申请退出定投计划。

      3、定投业务申购实行“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

      4、投资者如需终止已申请执行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必须由投资者本人到原销售机构网点办理解约手续,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二、定投业务计划

      1、基金定投业务的单笔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申购的频率和年限由客户与销售机构约定。

      2、投资者需赎回基金份额时,可自由赎回。

      3、根据各销售机构的要求,投资者可以追加和减少投资金额,但每个定投计划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

      三、适用的销售机构及业务开始时间

      中国农业银行从2007年1月8日开始办理此项业务,投资者可向代销机构查询具体的业务规则。

      四、注意事项

      1、定投业务的具体业务细则以代销机构公告为准,定投业务的划款金额、划款时间及划款方式由投资者与销售机构通过协议形式进行约定。

      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定投业务申购将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

      3、投资者由于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足额的申购款项按时存入指定的资金账户,违反了代销机构的规定,造成定投计划无法实施时,销售机构有权自动终止投资者的定投计划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完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投资者提请的交易帐户撤销、基金帐户销户等业务申请一经确认,该业务视作终止。

      5、本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和销售机构。

      五、其它

      有关新增业务和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8885558查询。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