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57,159,009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转增5.10股,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72股的对价股份。
2、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7年1月9日;
3、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2007年1月10日;
4、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7年1月10日;
5、2007年1月10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1月10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简称由“S绿景”变更为“绿景地产”,股票代码“000502”保持不变;
7、2007年1月10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S绿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57,159,009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转增5.10股,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72股的对价股份。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进程
四、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对价安排执行日,登记结算公司将对价安排的股票自动划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的股票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对价比例所获得的股票,不足一股的零碎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
五、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流通数量及限售条件
R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
注:广州天誉特别承诺:(1)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2)在上述(1)项所述的三十六个月锁定期之后的十二个月之内,所持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减持的价格不低于5.51元(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日至股票减持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情况,将对此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对价实施前后,绿景地产的总资产、净资产、负债总数均未发生变化,总股本由股改前的155,668,513股增加为184,819,608股,每股收益(以2005年度数据为基准)由0.034元下降为0.028元,每股净资产(以2005年12月31日数据为基准)由1.584元下降为1.334元。
八、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0-38791075
联系人:万代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12楼A室
邮编:510620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