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周翀
有关人士表示,在严厉追究责任人有关责任的过程中,实际上将区分两种情况,对两类责任人依据责任的不同给予不同形式的制裁。具体而言,一类责任人属于“占款责任人”,即对上市公司历史上形成占款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士;另一类属于“清欠责任人”,上市公司董事长是上市公司清欠的第一责任人。由于两类责任人对占款和清欠负有不同性质的责任,因此追究责任的方式也将有所区别。
与此同时,追究责任与归还占款两个问题之间并无替代关系。有关人士指出,17家未及时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上市公司,除相关责任人应受到制裁外,也必须继续积极解决占款问题,监管部门亦将把继续督导追索占款作为持续性工作推行下去。“清欠工作还将继续下去,通过各个方面的协调配合和努力工作,相信这17家公司也一定会有占款陆续归还。”
据悉,通过近年来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截至2006年底,已有17省的上市公司全部完成清欠或进入清欠程序。名单中所列的17家公司,属于在2006年年底之前,既未向监管部门上报清欠方案,也未公开披露清欠计划的上市公司。按照国务院要求和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监管部门必须令出必行,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根据八部委《通知》精神,中国证监会要对限期内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全面立案稽查,查清占用原因、占用责任人及未完成清欠任务的责任人,并根据占用行为性质、占用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措施;对上市公司存在配合、掩盖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要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监管部门已对17家公司全部立案。
在17家公司中,三九医药占用额达37亿元,占未清欠额的40%。据悉,作为清欠大户,该公司目前已经开始进行财务重组,在重组后预计可能归还部分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