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7年1月5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应到8人,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公司提交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批准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十八条原章程中发起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修改为“北京北燃实业有限公司”。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批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07年1月25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月18日。
现将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07年1月25日上午9时整
会议地点: 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7年1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格式附后)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07年1月23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该登记时间将不影响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出席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五)其它
联系地址: 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 系 人: 王海霞 辛宁
联系电话: 0312-3951002
联系传真: 0312-3951234
邮政编码: 07276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指法人股东)/本人(指个人股东)出席2007年1月25日召开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日期:2007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