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或变更指定交易
2007年01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教育中心主持
投资者要进行证券买卖,应当首先选择一家证券营业部为指定交易的代理机构,由该证券营业部审核投资者的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并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然后该证券营业部向上证所交易系统申报,指定交易申报一经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即生效。
若要变更指定交易,必须先在原指定营业部办理撤销指定交易手续,该营业部审核其无交易交收责任后,由该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的撤销,指定交易撤销后,投资者即可到新的营业部重新办理指定交易手续。指定交易即时生效,完成后即可进行证券买卖。
自行选择一家证券营业部为其指定交易的代理机构→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与券商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由券商向本所电脑交易系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