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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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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8版:股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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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运用认沽权利 实现无风险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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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运用认沽权利 实现无风险套利
    2007年01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东吴证券研究所 江帆 石慧  

      截至2006年12月21日,沪市完成股改或者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共771家,占全部应股改公司总数的94.8%,未股改公司只剩43家;而深市主板已完成或进入股改程序公司共426家,未进入股改公司为51家。从上市公司股改方案看,大多数公司都采用了送、转增股或缩股等方式,但这些对价方式并无多少创新之处,在某些时期不少公司股改复牌后出现了大幅补跌;但那些对价方式有创新的支付方式———派送权证或附加认沽权利却都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并且在随后的行情中越来越受到市场的追捧。

      解析认沽权利

      为满足部分上市公司股改需求,并缓解单一送股方式在市场上的尴尬局面,部分上市公司纷纷推出了类似于权证的新产品———“认沽权利”。可能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似乎才弄明白认沽权证的概念,现在又出现了认沽权利,不免心生疑惑: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

      尽管“权证”和“权利”之间只相差一个字,但是两者还是有一定的区别。“权利”实际上是一种只能行权不能上市交易的权证,而认沽权利可看作是只行权不上市的标有行权价,具有一定行权比例及存续期的认沽权证。认沽权利具有锁定一定期限股价风险的优势,而认沽权证则给予股东短期内博取高风险收益的可能。

      尽管在推出初期,由于认沽权利因不能上市交易, 且流通股股东所获得的权利具有时间上的限制,使其并不能被大多数投资者接受,但是事实证明,认沽权利是一种难得的无风险或低风险的套利品种。

      从实际例子来看,投资者日后所获得的超额收益将更大。而上市公司之所以一定要将股价保持在认沽权利执行价之上,原因很简单,大股东在认沽权利到期时根本不想拿出巨额现金来行权,那么他们必然通过增加对上市公司的扶持力度来提高公司业绩,进而显示出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虽然不能获得股改的对价,但是却可以因认沽权利刺激股价大幅上涨而带来的超额收益。

      认沽权利个股实例分析

      农产品(000061)股改时承诺:“在股改实施日(2005年9月12日)起第十二个月最后5个交易日内(即2006年9月5日至11日5个交易日)所有流通股股东有权以4.25元/股将流通股出售给深圳国资委。” 自2005年7月15日复牌后,该股股价从股改前的每股3.4元以连续涨停的方式飙升至4元以上,随后股价从2005年9月至2006年2月一直在4.25元之下整理,如果投资者在2006年2月7日以4.10元/股买入,则无论未来股价上涨还是下跌,投资者的最低年收益率为3.66%{不考虑手续费成本计算公式为:(4.25-4.10)÷4.10=3.66%},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这对于部分大资金来说无疑是有巨大吸引力。事实上,2006年4月份开始,在公司基本面转好的背景下股价进入连续拉升,5月22日股价就到达了11.85元,较4.25元的“认沽权利”行权价大涨178.82%。

      丝绸股份(000301)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如果在股改方案实施后的12个月内的最后30个交易日,股票加权平均低于3.50元,则以现金向全体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支付现金差价,每股补差限额为1.7元。”而事实上3.50元/股的补偿标准保证了以2006年4月21日3.14元收盘价买入的投资者一年期收益至少达11%{不考虑手续费成本计算公式为:(3.5-3.14)÷4.1=11.46%},而事实上仅5月24日股价就超过了3.50元,而随后股价也基本保持震荡向上的走势,12月20日复权后的股价最高达5.93元,较3.50元的“认沽权利”行权价涨幅69.42%。

      可见,这类拥有保底认沽权利的股票是市场中风险最低的投资品种,而认沽权利的行权价就是投资者的保底无风险收益价。笔者认为,投资者在选择这类投资品种时,首先应详细阅读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确定认沽权利的行权价、有效区间及行权日;然后关注其股价,一旦股价低于行权价则应买入,以获得无风险收益;若股价已高于行权价,并呈现明显上升趋势,此时应结合基本面,分析公司未来业绩及其成长性,如果分析后投资者看好该股,也可择机介入,从而以锁定的最高风险来获取较高收益。

      重点公司推荐

      新华百货(600785)2006年8月30日公告:“公司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物美商业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派发10份认沽权利(对价水平总体相当于10送2.49股,权证存续期自股改实施日起为期9个月,行权价调整为8.35元)的股改方案,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为9月1日。”也就是说,在2007年6月29日流通股股东有权将其持股以8.35元/股出售给物美商业。从公司股改后的实际走势来看,最低也有8.85元/股,因为截至三季度公司的每股收益高达0.36元,且历年业绩稳定;而在北方地区商业龙头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1.77亿元受让公司27.70%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后,将向公司输送在连锁便利店方面的技术和人才,加强公司在商业业态的市场渗透力。此外,公司控股60%的夏进乳业股份公司将借助于物美集团在全国的销售渠道,最终在未来3-5年内实现海外上市的计划。由此,在“认沽权利”保底的心态下,在商业连锁行业被市场热烈追捧下,我们认为公司股价有望重新走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