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发债计划获股东大会通过
2007年01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但有为 谢晓冬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昨日在京召开。根据会后公告,会议全票通过了公司将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债券的计划。另外,其向外资股东德意志银行给予9900万美元综合授信的议案也获全票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决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混合资本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发行条款进行适当调整。其授权期限自本次混合资本债券发行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据了解,华夏银行此次拟发行的混合资本债为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按年付息。在第10年付息日设1次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如发行人行使该选择权,则债券期限为10年;如发行人不行使该选择权,则从第11年开始,票面利率在发行利率的基础上加一定的点差,发行利率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根据银监会去年12月发布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可发行混合资本债券,并按照规定计入附属资本。这样一来,发行混合资本债券就成了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水平的合法可选方案。今年9月末,兴业银行成功发行总额为40亿元的15年期混合资本债券,成为国内首家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核准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的商业银行。
华夏银行2006年半年报数据显示,截至06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规模达到3916.8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98%,与此同时,其资本充足率仅为8.20%,刚过监管层要求的8%红线。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及时补充资本金显得极为迫切。
今年11月8日,华夏银行刚刚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20亿元次级债。但是对于银行业全面开放后的竞争格局来说,这20亿元仍是杯水车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