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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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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4版: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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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4版: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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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5外资行开放后吸储2.9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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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保险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
    央行征信系统已覆盖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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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征信系统已覆盖全国
    2007年01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个人信用档案已达5.33亿个

      □本报记者 禹刚

      

      央行副行长苏宁昨日透露,截至去年末,央行的征信系统数据库已经覆盖全国,并为5.33亿自然人和1116万多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下一步社保、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的环保信息等将纳入该系统。

      在昨日央行举办的有关征信体系建设的新闻发布会上,苏宁还表示,目前情况显示,各金融机构在办理企业和个人信贷业务中,均把查询信用记录作为贷前审批的重要条件。

      央行征信局局长戴根有在会上还透露,银行间债市已获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将实行“红牌”制度,通过优胜劣汰培育出中国本土优秀评级机构。

      他透露,央行在2006年11月21日已经下发了《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下称“《评级规范》”)等五项行业标准,这也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征信业制定发布的第一批标准。“这些文件不日将公开披露”,戴根有表示。

      据介绍,《评级规范》分为信用评级主体规范、业务规范以及管理规范三部分,对信用评级机构的执业行为、内部制度、评级结果发布等做出具体要求。

      对于信用评级机构的“红牌”制度,戴根有表示,央行将建立以违约率为核心考核指标的检验体系,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进行验证,并向社会公示评级违约结果。对信用评级机构不遵守评级程序、恶性竞争、评级诈骗、以级定价或以价定级等行为,央行将中止违规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的评级资格。

      会上,苏宁还表示央行和国家环保总局已决定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央行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要求商业银行把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要通过这种方式,探索出利用信贷手段加强环境保护的新途径。”苏宁强调。

      他还透露,央行正与劳动保障部、建设部、质检总局、税务总局、海关和最高人民法院积极配合,未来计划将企业质量信息、欠税、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和劳动工资、法院判决未执行等信息,以及个人参加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电信费用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