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01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公告编号:2006-047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吉炭”)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1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1月4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董事长李勇智先生主持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聘任李显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李勇智先生的提议,公司聘任李显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经理层的任期相同。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庞国华先生、康飞宇先生、杜婕女士对公司聘任李显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李显红先生的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李显红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董事会聘任李显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9日
附:李显红先生简历
李显红先生:1968年2月12日出生,中共党员,1992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硕士学位;2002年获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MBA学位,曾任中国冶金进出口黑龙江公司部门经理、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