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股东偿还垫付对价
2007年01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陈建军
中金岭南今天刊登公告说,因公司股东深圳市瑞富源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奇浩科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最近年度未经年检,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未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由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为支付对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改垫付对价偿还的相关规定,瑞富源公司和奇浩公司分别成立清算组,与广晟公司签署了代垫对价偿还协议。根据协议,瑞富源公司向广晟公司偿还595840股中金岭南股票和42560元(代垫股份代垫期间衍生的红利);奇浩公司向广晟公司偿还70933股中金岭南股票和5066.60元(代垫股份代垫期间衍生的红利)。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本月10日办理了相关股份登记过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