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4、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月1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月8日-2007年1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1月8日、2007年1月9日和2007年1月10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即2007年1月8日(周一)至2007年1月10日(周三)的股票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1月8日上午9:30至2007年1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2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3层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1003名,代表股份72905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25%。其中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1001名,代表股份19820754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40.34%,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2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03名,代表股份54195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82%。其中,非流通股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5185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1%;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101名,代表股份2345312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 4.77%,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900名,代表股份17475442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35.56%,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4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关于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方案全文见公司于2006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五、会议表决结果
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7167125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
反对票123380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
弃权票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858635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3.77 %;
反对票123380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22%;
弃权票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00%。
3、表决结果:通过。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经全体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会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郑海楼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燕化高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