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2月3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1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9张,实际收到董事表决票9张。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预案:
一、审议通过了《推举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股东提名,董事会推举孙飘扬、蒋新华、周云曙、张永强、王同才先生、李晓娟女士为董事候选人,推举陈凯先、王蔚松先生、曹津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项议案须提请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此项议案须提请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正案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决议。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9日
附件一:
第四届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飘扬,男, 1958年生,研究员、博士,1982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化学制药专业,1997年至今任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省第九、十届省人大代表,第八届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江苏省‘333’跨世纪学术 、技术带头人”第二培养层次人才。
蒋新华,男,1963年生,大学学历,药学工程师、执业药师。1985年至1996年在连云港制药厂工作,先后当任过技术员、车间主任、供销经理等职务,1996年至今任连云港天宇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3年至2006年为恒瑞医药副董事长。
周云曙,男,1971年生,大学学历,中国药科大学在读博士。1995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1995年至今在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发展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
张永强,男,1966年生,1992年毕业于山东大学,硕士学位。1992年至2001年工作于连云港市委政策研究室,先后任副科长、科长、副主任等职务,2001年至今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3年至2006年为恒瑞医药董事。
王同才,男,1949年7月11日生,中共党员,1966年至1969年在连云港市制碘厂工作,1969年至1971年在连云港海州师范工作,1971年调回制碘厂,1983年至1993年在连云港市医药局任秘书科副科长,1993年至1997年任连云港制药厂副厂长,1997年后历任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副总经理。
李晓娟,女,1976年出生,经济学硕士,有证券期货特许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共党员。2001年4月至2003年4月任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3年4月—2005年2月任东盛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部副部长,2005年2月至2006年4月任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经理、审计部经理,2006年4至今任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投资规划部经理、审计部经理
陈凯先,男,1945年生于重庆,1967年毕业于复旦大学,1982年和1985年在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先后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1999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2005年担任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上海中医药大学校长。
王蔚松,男,1959年生,博士学位,副教授,杨浦区会计学会常务理事。1982年至1988年在上海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任助教,1988年至1993年在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系任讲师,1993年至1999年任上海财经大学财务金融学院副教授、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1999年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管理学院副院长,主管本科生教学和财务管理学科建设,2003年至2006年为恒瑞医药独立董事。
曹津燕,女,1965年生,硕士学位,副研究员。1988年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化学专业,1999年毕业于美国John Marshall Law School 法学-知识产权专业。1988年至2001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审查部工作,2001年至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2002年兼职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研究员,2003年至2006年为恒瑞医药独立董事。
附件二: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一、 将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159.36万元”。
二、 将第十三条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片剂、口服溶液剂、混悬剂、无菌原料、原料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针剂、注射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凝胶剂、乳膏剂等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三、 将第十九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3159.36万股”。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9日
股票简称:恒瑞医药 股票代码:600276 编号:临2007-00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2月3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07年1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张,实际收到监事表决票3张,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推举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股东提名,监事会推举董伟、宋廷祝和李德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此项议案须提请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三。
此决议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1月9日
附件三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伟,男,1971年生,1993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化学合成专业。1993年至1995年在连云港制药厂工作,1995年9月至2002年4月在天津铭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作,2002年至今为连云港恒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2006年为恒瑞医药监事会主席。
宋廷祝,男,1967年生,大学学历。1990年至1996年任中学教师,期间获中学一级教师职称。1997年至1999年从事新闻工作,任经济早报连云港记者站站长。经济早报经济部主任。1999年底到2001年曾任上海江苏饭店紫琅商务管理公司总经理、兴江实业总公司企划部经理。2001至今任连云港天宇医药有限公司监事,2003年至2006年为恒瑞医药监事。
李德友,男, 1965年生。1987年7月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化工机械专业并被分配至南化集团连云港碱厂,历任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设备科长、机动处副处长、输卤工程项目经理等职,2000年11月取得中石化二级项目经理资质。2001年初经南化公司推荐、省委组织部考察批准到淮安市淮阴区担任科技副区长,2002年6月到江苏恒瑞医药股份公司生产部任部长至今,2003年至2006年为恒瑞医药监事。
股票简称:恒瑞医药 股票代码:600276 编号:临2007-003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曹津燕女士、陈凯先、王蔚松先生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9日于连云港
股票简称:恒瑞医药 股票代码:600276 编号:临2007-004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曹津燕、陈凯先、王蔚松,作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曹津燕、陈凯先、王蔚松
2007年1月9日
股票简称:恒瑞医药 股票代码:600276 编号:临2007-005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于公司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2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江苏连云港云台宾馆
三、会议审议事项:
1、《推举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2、《推举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3、《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2、2007年2月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必须按照附件的样式出具授权委托书);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7年2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2、登记地点:江苏连云港新浦人民东路145号,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邮寄或传真到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证券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未及时登记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应携带上述证件,经查验核实后可参加股东大会。
七、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人:戴洪斌、徐国文
3、联系电话:0518-5465745
传 真:0518-5453845
邮 编:222002
八、备查文件目录: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9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下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推举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1、赞成 2、反对 3、弃权
二、《推举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1、赞成 2、反对 3、弃权
三、《公司章程修正案》
1、赞成 2、反对 3、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量: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