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3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1月15日
2、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1月16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确定日:2007年1月15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1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07年1月1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7年1月16日直接划入其基金帐户。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7年1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 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金额以2007年1月1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07年1月1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010-63105559)以及代销机构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07年1月15日前(不含2007年1月15日)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5、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63105559)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七、咨询方式
1、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3105559
网 站:http://www.ymfund.com
2、 本公司直销中心:
名 称: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旭
电 话:010-63105559
传 真:010-63100608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邮 编:100052
3、本基金各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详见《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中各代销机构营业网点的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