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转让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获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1月8日下达了《关于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7]8号),现对批复内容摘要公告如下:
一、同意浏阳市财政局将其所持股份公司3567.832万股国家股全部转让给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达投资)。
二、本次股份转让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为12600万股,其中攀达投资持有7267.832万股,占总股本的57.68%,该股份属非国有股。
三、每股转让价格应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值的基础上,以该股份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和市场表现等因素合理确定。
四、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此次股权转让的有关手续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办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S花炮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2007-04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江苏省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和广东省熊猫烟花有限公司的议案》,决议在北京成立名为“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由于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的名称包含“烟花”二字,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需先取得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而要取得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前提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主体公司。
鉴于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06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组建方式的议案》,决议先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注册一家公司,公司名为“北京市京越投资有限公司”,待取得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后,再将公司更名为“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北京市京越投资有限公司下发了“名称变更通知”,“北京市京越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同时,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12月25日取得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并于2006年12月28日申请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单位名称变更为“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已开始对外开展业务。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