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环球财讯
  • 3:焦点
  • 4:观点·评论
  • 5:时事·国内
  • 6:时事·天下
  • 7:特别报道
  • 8:时事·海外
  • 9:上证特稿
  • 10:上证特稿
  • 11:东北行
  • 12:东北行
  • 13:东北行
  • 14:东北行
  • 15:书评
  • 16:路演回放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海外股市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上证商学院
  • B8:人物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操盘计划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维权在线
  • C9:地产投资
  • C10:地产投资·理财
  • C11:地产投资·鉴房
  • C12:地产投资·数据库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2007 年 1 月 12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15版:信息披露
    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八次分红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注销包钢认购权证的公告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创设包钢股份认沽权证的公告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注销包钢股份认购权证的公告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注销邯钢认购权证的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公告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07-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判决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07-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判决公告
    2007年01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07-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判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南市民二初字第110号,就本公司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池化工”)关于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06年6月21日,本公司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递交《民事起诉状》,要求河池化工返还国海证券股权转让款4680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费。2006年6月27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审案件受理通知书》(2006)南市民二初字第110号送达本公司,同意受理上述诉讼请求。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起因及诉讼进展情况,本公司已在2006年7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公告、本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判决情况

      本案于2006年12月22日开庭审理。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双方均同意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河池化工亦愿意返还桂东电力所支付的股权转让款4680万元,导致协议无法履行不能归责于双方的任何一方,支持桂东电力的诉讼请求。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一、解除原告桂东电力与被告河池化工签订的《国海证券股权转让协议书》;

      二、被告河池化工返还原告桂东电力股权转让款4680万元及该款利息(利息计算:从2003年12月9日起至2003年12月19日以2800万元为基数;从2003年12月20日起至2004年12月21日以4300万元为基数;从2004年12月22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以4680万元为基数,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同期同类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分段计付)。

      案件受理费274965元,其他诉讼费8000元,共282965元,由河池化工负担(上述费用原告桂东电力已预交,本院不予退回,被告河池化工在偿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清予原告)。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6个月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广西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三、截止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外,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无影响;如判决结果能如期执行,将对本公司降低2007年度财务费用有一定影响。

      五、备查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南市民二初字第110号。

      本公司将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