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张秋利董事、裴启亮董事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伏卧龙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胡建平先生代为行使董事权利;独立董事段应碧先生、苏明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会议,均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常启军先生代为行使董事权利;董事张秋利先生、裴启亮先生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也未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07年1月8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文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曾于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聘任福建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但由于双方未能就聘任年度审计师事宜达成协议。现因公司业务需要,同意聘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选平雷先生、赵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推选平雷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推选赵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07年1月29日上午在集琦科技园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定于2007年1月23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S*ST 集琦 公告编号:2007—02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除张秋利董事、裴启亮董事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月29日上午9 时
2、召开地点:集琦科技园多功能厅
3、召集人: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出席对象:截止至2007年1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
2、关于推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拟推选平雷先生、赵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平雷先生、赵明先生任职资格尚须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须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股东也可用信函与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7 年1月26日上午8: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广西桂林市骖鸾路8号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骖鸾路8 号
联系人:蒋海燕、马雨飞
邮政编码:541004
电话:0773-5878066 传真:0773-5874650
特此公告。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附件二: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介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城所)成立于1992年,1997年7月按照国家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深圳市财政局的规定,改制成具有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所现有从业人员300余人,其中中国注册会计师130余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注册会计师30余人,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30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30人,是一个以中国注册会计师为主体,拥有多方面专业人才的大型社会中介机构。
鹏城所除具有一般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验证资格外,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资格、金融相关审计业务资格、司法鉴定、中央及地方国有企业审计查证资格、外债审计资格、资产评估资格、土地房屋评估资格、建筑工程造价咨询资格。鹏城所总部设在深圳,并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地设有分所或办事处。鹏城所客户现以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业务范围遍及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现承办深发展等近60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业务,在全国名列第二。拟上市的公司审计客户有70多家。该所精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拥有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业务过硬的上市公司审计队伍,能为上市公司提供一流的服务。
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平雷
1、男,汉族,1935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2月—1990年1月在广西钦州行署工作,历任副专员、专员、副书记;1990年2月—1998年4月在广西自治区体改委工作,历任副主任、党委书记,其中1994年5月—1998年4月兼任广西区证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998年1月—2003年1月任广西自治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2003年5月因年龄原因退休。2004年3月至今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4、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赵明
1、男,汉族,1945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11月—1998年4月,任桂林市体改委主任;1997年6月—1998年4月,历任桂林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兼体改委主任、桂林市旅游发展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1998年5月-2000年3月,任广西区政府体改委副主任;2000年3月—2000年4月,任广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4月-2004年10月,任广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1月-2005年12月,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元月因年龄原因退休。
2、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4、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四: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现就提名平雷先生、赵明先生为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平雷,作为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平雷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赵明,作为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赵明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