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股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首旅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票。
●首旅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月16日。
●复牌日:2007年1月18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7年1月1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恢复为“首旅股份”,股票代码“600258”保持不变。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公告了《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股改对价安排
首旅股份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特区旅游服务开发总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送股的形式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的对价股份。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1)首旅股份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首旅股份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唯一持股比例达到百分之五以上的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上述期限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首旅股份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如在上述期限内有违反承诺的行为,则违反承诺的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将出售股份所得资金全额划入首旅股份账户内,归首旅股份所有。
(二)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3股股票。
(三)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和对价股份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7年1月16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7年1月18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7年1月18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恢复为“首旅股份”,股票代码“600258”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承诺期满后,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的股份总数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2.其他4户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3. G指公司本次股改方案实施之后首个交易日。
八、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欣、吕晓萍
热线电话:010-66014466-2446
传真:010-66019471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三层
邮编:100031
九、备查文件
1、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3、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保荐意见书》
5、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 1月15日
股票简称:S首旅 股票代码:600258 编号:临2007-001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