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向国企派出外部董事
2007年0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朱剑平
随着淄博矿业集团、临沂矿业集团的外部董事逐步到位,山东省国企外部董事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截至2005年底,山东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4882户。虽然这些省属国企多数已完成公司制改造,但其中突出问题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据介绍,国有独资公司引入外部董事制度,建立和完善董事会,将打破长期存在的企业“一把手”领导体制格局,其最终目标是实现企业决策层与执行层分开。
据了解,山东省国资委此次首批选派的6名外部董事,均是省国资委从资深企业领导人员和有专长的人士中选聘的。其报酬由省国资委发放,同时严格规定外部董事不得在任职公司领取任何收入或福利,以保持其独立性。
外部董事的义务之一,是要定期与省国资委互通情况,交换看法,特别是在企业重大投融资、重组改制、产权转让、并购计划、资产处置等问题上做到及时保持沟通。
按照有关规定,国企的外部董事要超过董事会全部成员的半数。以淄博矿业集团为例,董事会现有内部董事5名,外部董事3名,未及半数。对此,省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大外部董事的派出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