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2007年0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 青山纸业 编号:临2007-00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日前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07司冻15号),获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因与本公司资金占用纠纷一案,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限售流通股7140万股于2007年1月11日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依法冻结, 冻结期限为2007年1月11日至2008年1月10日,本次冻结包括在此期间产生的孳息。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