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二○○七年一月八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以书面通讯表决的形式进行,会议就以下议案征询各位董事意见,议题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交了每一位董事,八位董事已经于二○○七年一月十二日前以书面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许立荣先生为中远航运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候选人许立荣先生简介详见附件三,独立董事对于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四。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二、关于审议修订中远航运相关制度的议案;
以下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远航运关联交易准则》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远航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远航运财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召开中远航运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一)会议时间
2007年2月10日上午09:30
(二)会议地点
广州市五羊新城江月路颐景轩3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关于选举许立荣先生为中远航运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审议修订中远航运相关制度的议案;
2.1关于审议修改《中远航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关于审议修改《中远航运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关于审议修改《中远航运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4关于审议修改《中远航运关联交易准则》的议案
2.5关于审议修改《中远航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出席人员
1、截止2007年2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五)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1、符合上述条件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委托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详见附件一),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其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如委托股东是法人,须加盖法人印章或有法定代表人或书面形式授权的人士签署
3、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最迟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回公司法定地址方为有效
(六)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及填好的《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到公司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营业执照、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广州市五羊新城江月路颐景轩3楼公司投资发展部
3、登记时间:2007年2月8-9日(08:30—16:30)
(七)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0)62621398、62621396
2、传 真:(020)62621388
3、联系地址:广州市五羊新城江月路颐景轩3楼
4、邮政编码:510600
5、联系人:董宇航、王健
6、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07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盖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式样: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07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复印、剪裁均有效)
附件三:董事候选人许立荣先生个人简历
许立荣,男, 1957年7月出生,文化程度硕士,高级工程师。1975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远洋运输公司管理一处副处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上远货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上海航运交易所总裁、党委书记,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上远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副书记,现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党组成员。
附件四: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提名许立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推选许立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1、以上推选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独立董事: 周守华、杨赞、谭劲松
二○○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