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会议期间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 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股票上市交易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 经表决,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月1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1月11日-2007年1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五公里路1号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公司董事长刘兴亮先生
(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672,000,00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192,000,00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5,610人,代表股份601,172,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46%。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5,609人,代表股份121,172,955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63.11%,占公司总股本的18.03%。
(二)出席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人,代表股份4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3%;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1人,代表股份748,0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0.39%,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5599人,代表股份120,424,955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62.72%,占公司总股本的17.92%。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暨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对董事会进行授权的议案》。
1、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本次股东会议审议《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暨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表决结果,《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暨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公司关联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根据表决结果,《关于公司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3)本次股东会议审议《关于对董事会进行授权的议案》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表决结果,《关于对董事会进行授权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经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赵力峰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暨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