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7年1月1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11人。会议由陈军华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334,486,830.49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53,309,664.02元,预计至2007年7月底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垫付资金不超过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约45,309,664.02元。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与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的流动资金有所增加,造成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从2007年元月17日起累计使用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每笔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2007年7月31日。
通过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根据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扣减同期银行存款2.25%利率)计算,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66.60万元左右。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正在按计划正常进行,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流动资金或流动资金借款归还。如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林秀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戴文增先生向公司提出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为保证公司证券事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做好各项工作,决定聘任林秀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483 股票简称:福建南纺 公告编号:2007-003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7年2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
3、会议地点: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于2006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报时》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07年1月2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五、登记时间:2007年1月30日至2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六、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安丰桥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599—8813015
传真:0599—8805190
邮编:353000
联系人:林秀华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