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月22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会议审议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公司已于2006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分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发布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月2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月18日至2007年1月22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二)股权登记日
2007年1月12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988号上海名人苑宾馆综合楼1号会议室
(四)召集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委托公司董事会进行投票),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七)提示公告
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发布两次提示公告,公告时间分别为2007年1月11日和2007年1月17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1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已申请自2007年1月15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同时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本次会议涉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附件1。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本次会议审议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本次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本次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及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公司董事会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如下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1、股权分置改革热线电话:021-68875566*2063、2022
2、传真:021-58792223
3、电子信箱:bgs@shworldbest.com
4、通过发放征集意见函、走访机构投资者等其他方式组织双方沟通。
五、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07年1月19日10:00-16:00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底楼大厅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07年1月19日16:00前将前述文件的复印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发送至公司进行登记,有关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会议登记”字样。股东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附件3。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底层大厅
书面回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20层2008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8875566*2063、2022
传真:021-58792223
联系人:夏渊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
1、征集对象:截止2007年1月1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7年1月15日-2007年1月19日(每日9:00-16: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
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 投票代码
2、 表决议案
3、 表决意见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S华源发”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