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恒立的重组及股改事项日前得到了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支持,长城公司将豁免S*ST恒立6000多万元的债务本金及利息,前提是S*ST恒立的重组获得成功。
S*ST恒立今日发布重要事项公告,称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长沙办事处对S*ST恒立拥有合法债权本金9485万元、债权利息661.49万元;成功集团在作为公司大股东期间,占用公司资金2386.14万元,尚未偿还。长城公司为支持S*ST恒立的重组,改善S*ST恒立恢复上市的条件,也为了使相关债权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于2006年12月29日与S*ST恒立签订协议,约定长城公司对S*ST恒立的9485万元债权在2005年12月31日前所发生之利息全部豁免,并免收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全部利息;此外,长城公司还将豁免其中3837.1386万元的债权本金。同时,长城公司还将代替成功集团向S*ST恒立偿还欠款2347.8万元,该款项与S*ST恒立所欠长城公司债务中的同等金额部分进行抵销,S*ST恒立则承诺,剩余的3300万元债权本金,由公司在该协议签订之日起挂帐停息两年。
2007年1月12日,S*ST恒立发布公告,经法院民事调解,揭阳市中萃房产同意受让成功控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对S*ST恒立的控股权,并将以购股款3000万元偿还成功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对S*ST恒立的资金占用。中萃公司将受让S*ST恒立4110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28.99%)。股股权过户后,中萃公司将成为S*ST恒立的实际控制人。
不过,S*ST恒立在今日的公告中表示,与长城公司签定的协议将对公司2006年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这一点令人有些疑惑。据会计专业人士指出,按照编制2006年年报所需执行的会计准则,因债务重组所带来的收益不能计入上市公司的利润项目。只是从2007年开始,因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才可能会有相关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