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3亿元个贷
因“失信”遭拒
2007年01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重点监测,通过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6年,山东省仅被监测的40家银行就拒绝高风险客户信贷申请1万多笔,涉及金额13亿多元。
目前,山东已建立覆盖所有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借助个人信用信息系统,银行可全面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并降低了客户获得金融服务的门槛,逐步降低了抵押、担保要求,有的银行甚至推出了不需要抵押担保完全凭个人信用办理的“个人信用循环贷款”等新业务,使信用良好的客户享受到了更加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
对银行而言,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成为防范风险的“防火墙”,能够有效识别高风险客户,避免恶意骗贷。某公司董事长年收入较高,拥有个人资产180多万元,日前向临沂市某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150万元。该行通过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发现,申请人在另一家银行有120万元贷款一直未还。进一步调查得知,该笔150万元贷款如若发放,客户首先归还拖欠的120万元贷款,剩余30万元作为企业流动资金使用。对此,该银行当即对其贷款申请予以拒绝,避免了信贷欺诈的发生。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