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有土地全部净地出让
2007年01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李和裕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修订出台的《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已于近日获天津市人大通过,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据了解,新条例的规定将使天津的土地供应方式得到完善,如现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毛地出让”将改为“净地出让”。
新的《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中规定,天津将建立土地整理储备机制,这也是政府加强土地一级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表示,通过建立土地整理储备机制,土地收购、收回、储备和有计划地投入市场,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一方面可以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力度,另一方面净地出让方式也可以增加土地市场的透明度。
而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举措的实施,未来天津的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将很大,此次条例还将鼓励节约土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列入规定中。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表示,通过立法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在全国尚属首次,目的是以此为导向,调动全社会的单位、公民自觉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