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
对原方案不做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改方案)与部分流通股股东及全体非流通股进行了充分沟通。根据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议,股改方案内容不做调整。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1月19日复牌。
1.公司股改方案自2007年1月8日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根据参与股改方案沟通的流通股股东意见、要求和建议,公司董事会与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决定维持公司股改方案不做调整。
公司股改方案及摘要详见2007年1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劵报》、《上海证劵报》和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2.审议本次股改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情况:
2.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3月30日上午9:30时;
2.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3月28日—2007年3月30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3月28日至2007年3月30日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3 股权登记日:2007年3月23日;
2.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增城市新塘镇宝龙路1号公司3楼会议室;
2.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6 提示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7年3月21日、2007年3月28日。
详见2007年1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劵报》、《上海证劵报》和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