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月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1月16日下午2:30时在包头兵工新世纪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7 名。张腾董事因出国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白晓光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郭晓华董事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张瑶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含善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独立董事赵秉正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翠兰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独立董事陈启榕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学军先生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决定提名(以拼音为序)白晓光、陈学军、缪文民、杨明国、赵凤林、张腾、张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启榕、鞠在云、王金华、张翠兰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2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时,在包头兵工新世纪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主要议题: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7年1月3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未登记的股东仍可出席股东大会;
3、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4、登记时间:2007年2月6日8:00至17:00
5、登记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32
联系电话:0472-3116791
传真:0472-3117182
联系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6、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附件:一、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二、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一月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件一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以拼音排序)
白晓光先生,现年41岁,工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机集团)科研开发中心副主任、主任、所长,一机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曾荣获国防科工委“9910”工程个人二等功。现任一机集团副总经理,2005年起任本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陈启榕女士,现年31岁,女,大学本科文化,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医院财务部科长,北京翼天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2年2月10日被公司董事会聘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03年12月29日被公司董事会聘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学军先生,现年50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曾任兵器工业部五二所理化室主任、北京瑞士ARL公司维修工程师。包头浩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鞠在云先生,现年67岁,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铁道部中国铁路机车车辆工业总公司高级工程师、副处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北京华盈恒通铁路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副总经理。拟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缪文民先生,现年43岁,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一机集团二分厂技术室主任、副厂长、厂长,一机集团副总工程师、副厂长,一机集团副总经理兼北方奔驰汽车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一机集团总经理。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华先生,现年70岁,大学本科。教授、高等学校教师。曾任北方交通大学教授、校长、党委书记。现任机电学院材料研究所教授。拟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杨明国先生,现年32岁,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山东大学工商管理学(MBA)硕士研究生在读,会计师,美国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SIFM),国际财务管理协会(IFMA)专业会员。曾任济南轻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山东神思电子系统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湛江华垦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赵凤林先生,现年56岁,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一机集团人事劳资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一机集团党委副书记、一机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张翠兰女士,现年43岁,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主任科员、山东万隆齐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瑞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10月被公司董事会聘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腾先生,现年61岁,本科文化,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一机集团机械处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一机集团附属一厂厂长、一机集团销售处处长、一机集团副总经理。2000年至2005年任本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张瑶女士,现年40岁,大专文化,高级会计师。曾在包头市燃料公司工作,曾任包头市宏远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0年至2004年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附件二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提名白晓光、张腾、张瑶、陈学军、杨明国、赵凤林、缪文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王金华、张翠兰、陈启榕、鞠在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提名的上述候选人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同意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赵秉正 李含善 陈启榕 张翠兰
2007年1月16日
附件三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金华、张翠兰、陈启榕、鞠在云为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提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16日
附件四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金华、张翠兰、陈启榕、鞠在云,作为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金华、张翠兰、陈启榕、鞠在云
2007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公告编号:临2007-03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月16日下午4:30时在包头兵工新世纪宾馆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月5日以专人递交、传真方式发出。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少君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会决定提名王少君、曹德生、季军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利、石书宏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七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简历
王少君女士,现年41岁,大专,会计师。历任包头市南海公园管理处会计、主管会计、财务经理。现任环球汇远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06年3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曹德生先生,现年59岁,本科文化,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一机集团十分厂副厂长、厂长、一机集团经营管理处处长、一机集团财务审计处处长、一机集团副总会计师。现任一机集团总会计师。2000年起任本公司监事。
季军佳先生,现年42岁,大学本科。曾在一机集团运输处、包头北方奔驰重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包头浩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起任本公司监事。
孙利先生,现年55岁,大专文化,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一机集团三分厂团委书记、车间副主任、车间党支部书记、北铁公司副经理、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2000年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石书宏先生,现年44岁,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一机集团生产处办公室主任、北方铁路车辆制造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03年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0967 股票简称:北方创业 编号:临2007-04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扭亏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2006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初步核算,预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盈利1000万左右。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06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2006年公司因核心业务铁路车辆生产已消除主要零部件短缺的严重不利影响,生产经营运行正常,同时公司积极研发新产品,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强化内部管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出现较大增长,业绩较去年同期实现扭亏。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1-12月份业绩
净利润:-10,476,012.85元
每股收益:-0.08元
三、未在前一定期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告的原因
在前一定期报告中,公司认为2006年度的经营存在较多不确定的因素。因此,公司未能对2006年度业绩做出预测。
四、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含其修正)存在的差异及造成差异原因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