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
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影响事宜的公告
2007年01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07-L2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
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影响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进一步明确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式缴纳的适用范围。《通知》有利于土地增值税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执行,但在土地增值税缴纳标准和应税口径方面与以往规定并没有变化。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主管税务机构办理了土地增值税登记备案手续。公司在项目的开发运营中对土地增值税进行了考虑和估计。《通知》的颁发对本公司2006年经营业绩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