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瑞银融华基金和国投瑞银景气基金的分红公告
2007年01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7年1月17日的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对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投瑞银融华基金)及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投瑞银景气基金)实施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调整如下:
国投瑞银融华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6.783元;
国投瑞银景气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1.984元。
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瑞银融华基金和国投瑞银景气基金的预分红与暂停大额申购及基金转换业务公告》(2007年1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本公司决定自2007年1月18日起恢复国投瑞银融华基金和国投瑞银景气基金的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及转入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3160000或向国投瑞银融华基金及国投瑞银景气基金的代销网点查询。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