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
最高法院首发司法解释
2007年01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个涉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该法施行以来,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大批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有效地保护了知名商品、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等知识产权,规范了市场秩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对外关系的发展,人民法院在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有关国际条约义务,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这一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共19条,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仿冒、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和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民事法律责任的适用和相关诉讼程序问题。
这一司法解释将于2007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