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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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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范整体金融风险向银行业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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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范整体金融风险向银行业集中
    2007年01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通过对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我们发现我国经济运行可能出现整体风险向银行业集中的问题。目前的情况是各类金融机构当中银行最为财大气粗,似乎做任何新兴的金融业务都应该由银行来控股,大家方觉得安心。这就导致了实践中发展任何金融服务业和新兴的金融市场都让银行参与其中,并且成为主要的风险承担者。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市场体制,现行的金融体制非彻底改革不可。改革的重要原则之一还是要坚持下大力气改变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失衡的比例,从体制上保证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快速增长,做大做强资本市场,从制度上保证金融风险分散化,不向银行业集中。

      □常清

      

      近几年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通过对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我们发现我国经济运行可能出现整体风险向银行业集中的问题,这点我本人非常担心。去年我和同事们就我国的经济发展必须直面“输入型金融危机”的课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输入型金融危机可能的引发点在于经济运行的风险集中于银行业的观点。而从这两年金融体制改革实践和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似乎在体制上强化了这一趋势。因此,我认为还应该从体制的方面加以深入研究,警惕我国经济运行的整体风险向银行业集中。

      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是彻底改变我国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的比例失衡,由计划经济时期的间接金融占主导地位的旧体制向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有正常比例,相协调的新体制转变。在改革的过程当中,我国推出了许多重大的战略举措,如大力发展非银行机构、大力发展新兴的金融服务业、大力发展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这些重大的改革措施对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高速增长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历史证明这种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是其中一个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那就是在混业经营这一观点的影响下,我国新兴的金融服务业和资本市场又开始出现“返祖”的现象,纷纷向银行靠拢,这将可能引致金融风险向银行业集中的问题。

      在前几年的金融改革过程中,严格遵从着各类金融机构风险隔离的原则,这是金融改革最根本的原则。有很多人写文章对于混业经营的概念和内涵理解是有偏差的,似乎是金融混业经营银行就什么业务都可以干,实际上混业经营是以金融各个行业风险隔离原则为基础的。所谓混业经营是指一个金融控股集团可以通过设立独立的子公司的方式分别经营不同的金融服务业,并不是它本身什么都可以经营。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各类金融机构当中银行最为财大气粗,似乎做任何新兴的金融业务都应该由银行来控股,大家方觉得安心。因为银行是国家的信誉、是永远没有风险的,这就导致了实践中发展任何金融服务业和新兴的金融市场都让银行参与其中,并且成为主要的风险承担者。

      发展直接金融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转换微观基础的运行机制,另一方面是为了分散金融风险。只有坚持这一正确的改革方向,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才能不断地取得新的成就。我们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进资本市场管理体制的改革,与此同时在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时候,一定要坚持彻底切断和银行的联系,尤其是不能让银行参与新兴市场的风险保证业务。当前一些所谓金融混业的试点值得我们注意,例如银行出资控股基金公司、银行大量参与保本分成的理财业务,甚至参与更加不熟悉的国际市场外汇理财业务等等。随着改革的发展应该让基金的发展步子更大一些,但一定要将基金建设成为新兴的金融机构,与银行没有任何关系,银行只是为基金的流通提供服务。

      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市场体制,现行的金融体制非彻底改革不可。我认为改革的重要原则之一还是要坚持下大力气改变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失衡的比例,从体制上保证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快速增长,做大做强资本市场,同时坚决实行风险隔离制度,限制银行参与新兴金融业务;从制度上保证金融风险分散化,不向银行业集中。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期货与金融衍生品研究中心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