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规定通知对本公司影响事宜的公告
2007年0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07-001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规定通知对本公司影响事宜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该通知在沿用税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使用范围和缴纳办法,同时规定,各地税务机关依据本通知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清算管理办法。
根据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和当地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在销售房产时已分别按普通住宅1%、高档住宅2%的预收房款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本公司现有土地储备近100万平方米,均通过市场拍卖取得,本公司在新项目的开发运营中对土地增值税问题已经作了预先考虑。
本通知的实施对公司的具体影响,需待各地税务机关的具体实施细则出台后方可确定。基于目前本公司所开发的房产基本为普通居民住宅,本公司初步估计,该通知的执行预计对公司主营业务影响有限。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 年 1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