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增值税”对公司影响事宜的公告
2007年0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07-002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增值税”对公司影响事宜的公告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公司认为:
1、按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及地方政府规定,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在常州、苏州、南京地区的房地产项目均已按预收商业用房和别墅收入的2%预征了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按预收房款的1%实行预征;上海地区的房地产项目统一按预收房款的1%实行预征。
本公司房地产项目主要以普通住宅为主,因此受土地增值税的影响相对较小。
2、根据通知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交纳将有进一步的执行细则出台,具体影响本公司将在细则出台经具体测算后再次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