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棠
未来的十年,中国经济将继续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各种深层次的问题也将日益暴露,而且不能再像以往那样随意搁置。中央政府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且适时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目标,力争减轻改革过程中可能付出的各种代价。在这方面,加速发展保险业,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重要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进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费收入已从4.6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500多亿元人民币,年平均增长约35%,远远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9.7%的增长速度。对外开放促进了我国保险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加快了中资保险公司体制改革的进步,推进了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保险业已实现了由独家经营到多元化主体竞争的转变,形成了一个多家竞争、产寿并举、全面开放的市场格局,初步完成了产业资本、市场、规则、技术、人才等方面的积累。
我国保险业虽然面临着广阔的发展机遇,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地区发展不平衡、市场竞争不充分、市场规则不完善、竞争秩序不规范、管理体制不健全、保险信息不对称、有效供给不足、有效需求不足、产品单一、寿险业面临较严重的利差损以及粗放型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等新兴市场共有的特点。特别是我国保险业关键指标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国内保险密度与深度不高。2003年我国保险密度为300.3元人民币,保险深度为3.33%。而同期世界平均保险密度为469.6美元(约合3887元人民币),平均保险深度为8.06%。日本人均6张寿险保单,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保险市场与社会的真正需要比起来,还有许多文章可做。
我国保险市场还是一个新兴市场,因此我们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直接学习世界保险先进经验,少走弯路。我国保险业要想“做大做强”并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惟有大力创新。保险业的现存问题与矛盾,很多都是在传统体制和思维模式下产生的,由此创新成为必要手段。创新不仅可以解决保险业在传统体制和思维模式下产生的诸多问题和矛盾,更可以促进我国保险业适应国际竞争和金融混业经营的新形势。
20世纪60年代以来,面临逐步饱和的市场,国际保险业开始不断地在保险产品、市场营销、管理技术、组织制度、经营模式等方面进行全面创新。到80年代已形成全球趋势和浪潮。全球范围内千姿百态、层出不穷的保险创新活动,极大地促进了保险创新所在国的金融深化和金融保险制度的整体变革,而且也为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持续不竭的动力。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基本上是投保人有需求,公司就能开发出所需要的产品。针对人类所面临风险的变化和涌现的新投保需求,这一时期国际保险业还开发出一些承保对象、责任范围等前所未有的险种,来刺激和满足人们多元化、个性化的保险需求。但我国保险业在产品创新方面显得不足,现有的险种,传统的多,现代的少,大众化的多,个性化的少。以家财险为例,目前各公司的产品基本与20世纪80年代的条款费率相差无几。人民生活发生如此之大的变化,老的条款费率显然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需求。此外,新产品开发周期过长也影响了产品创新进度。
中国经济持续发展推动了公众的富裕程度和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客户需求变得日益多样化,传统的同质化的大众市场逐步为需求迥异的细分市场所代替。未来十年,中国寿险市场竞争将进入客户至上的市场导向时代,如何区隔细分市场,扬长避短,以满足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客户的各种需求,是保险机构在激烈竞争中制胜的法宝。客户需求的多样化和市场主体的多元化趋势,迫切要求保险机构在产生竞争优势和市场区分的功能上多下工夫,别出心裁,满足客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