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07-00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所持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8日与UBS AG(以下简称“瑞银”)签署 《二级市场大额交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由瑞银作为代理人,按照5.3元港币/股价格向市场配售本公司所持有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科技”)200,000,000股股份,或者如果未能完成配售则由瑞银自行购入。本次股份出售的总交易金额为10.6亿元港币,出售的股份将于2007年1月23日完成交割。本次股份出售完成后,本公司还持有冠捷科技224,360,191股股份,自协议签署时至股份交割后的90天内,非经瑞银事先书面同意,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关联人士将不会对该等股份做出任何处置。
本公司第四届第三十次董事会于2006年12月18日以专人派送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6年12月27日(星期三)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董事长王东升先生、副董事长韩燕生先生、梁新清先生、执行董事陈炎顺先生、董事赵才勇先生、归静华女士、独立董事邰中和先生、谢志华先生、张百哲先生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李兆杰先生、董事八田贤一先生以书面方式发表意见。本公司监事穆成源先生、陈萍女士,职工监事徐燕女士、杨安乐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王东升先生主持。
董事会决议有效票数共计11票,同意11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确定了拟出售股数、价格、出售对象、出售方式、出售时间的基本原则,股份出售的具体价格、数量等将在股份出售交易时按照香港证券市场原则择机即时确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1、本次交易安排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维持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而且交易完成后也不会形成新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情形。
本次股份出售事项已获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复。
本次股份出售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及标的公司情况
本次出售的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所持冠捷科技已发行普通股股份200,000,000股,冠捷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英文:TPV Technology Limited)
2、注册地:百慕达
3、成立日期:1998年1月12日
4、法人代表:宣建生 博士
5、注册地址: Canon’s Court, 22 Victoria Street, Hamilton HM12, Bermuda
6、香港办事处: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愨大厦21楼2108室
7、法定股本:40,000,000美元,含4,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普通股股份
8、已发行股本:截至2006年12月15日为19,421,855.25美元 (1,942,185,525股)
9、交易所编号:0903(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
TPV(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
10、业务简况:冠捷科技主要从事各种电脑显示器的设计、制造及销售,主营产品为CRT显示器、TFT-LCD液晶显示器、TFT-LCD液晶电视、PDP显示器,是全球第一大显示器、第一大液晶显示器制造商。冠捷科技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资料来源:冠捷科技各期财务报告
11、本公司持有冠捷科技股份情况
京东方持有冠捷科技424,360,191股股票,占冠捷科技2006年12月15日已发行普通股1,942,185,525股的21.85%,为冠捷科技第一大股东。
1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冠捷科技任职情况
冠捷科技董事会共有董事10名,包括执行董事2名、独立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5名,京东方在冠捷科技拥有3席董事席位,且均为非执行董事,3名董事任职情况如下:
13、本公司与冠捷科技关联交易情况
2003年度、2004年度、2005年度,冠捷科技和东方冠捷从京东方采购TFT-LCD面板分别为12,400.4万美元、15,891.0万美元、15,472.9万美元。2006年1-9月冠捷科技从京东方采购TFT-LCD面板743,746,627元,占京东方TFT-LCD业务销售收入的比例为18%。
三、股份出售交易的主要内容
1、股份出售方式
本次股份出售由瑞银作为代理人,按照5.3元港币/股向市场配售,或者如果未能完成配售则由瑞银自行购入。
2、股份出售价格
本次股份出售价格为5.3元港币/股,本次出售价格相对于2007年1月18日冠捷科技股票的前十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5.413元港币有2.09%折扣。
3、股份出售交割安排
本次出售股份的交易于2007年1月23日完成交割。
4、其他安排
本次股份出售完成后,本公司还持有冠捷科技224,360,191股股份,该等部分股份自协议签署时至股份交割后的90天内,非经瑞银事先书面同意,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关联人士将不会对该等股份做出任何处置。同时,如果本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处置冠捷科技股份,瑞银享有优先担任独家配售代理人的权利,但是如果瑞银在收到本公司发出的处置冠捷科技股份的意向通知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者瑞银的交易条件没有别的独立第三方的条件优惠,则瑞银不再享有该优先权。
四、本次股份出售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出售完成后,本公司还持有冠捷科技224,360,191股股份,对冠捷科技的持股比例下降。同时,自协议签署时至股份交割后的90天内,非经瑞银事先书面同意,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关联人士将不会对该等股份做出任何处置。
2、本次股份出售获得的现金将用于补充本公司营运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3、本次出售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持有冠捷科技的股份,对本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三十次次董事会决议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