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数据,我国研究开发投入来源和支出结构已经接近OECD国家,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全社会的份额高于欧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政府投入的比例下降。其主要原因:
一是企业研究开发投入的比例增长大大快于政府投入的增长。我国政府的投入稳定增长,“十五”时期,政府的研究开发支出从2000年的299.16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645.4亿元,平均年增长17%,远高于OECD国家5%的平均水平。由此可见,我国企业正在向创新主体转变,处于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快速增长阶段。政府财政投入的支出范围较宽,包括教育、扶贫等等。根据国外经验,在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增长加快的时期,政府投入相对稳定;在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较低的时期,政府增加投入起到互补作用。
二是政府科技投入的分类问题。“十五”期间,政府财政科技拨款平均年增长率超过19%,2005年达22%。政府财政科技拨款是研究开发投入的2倍。财政拨款是通过财政支出直接统计,比较执行单位上报的研究开发支出数据要准确。特别是,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技术来源以自主研究开发和引进技术相结合,一部分政府科技投入用于成果转化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而不是研究开发,因此,仅根据研究开发经费支出指标会低估政府的科技投入。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中政府投入的比例
目前,我国大中型企业的研究开发支出中政府投入的比例低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这反映了两方面问题:一是统计问题。在OECD的统计中,非营利的科技机构为企业进行的产品开发和工艺研究服务也计入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而我国企业和科研机构的研究开发投入是分开统计的。二是对政府能否直接向企业投入的认识问题。进入WTO以后,社会普遍认为,一方面,为了防止政府补贴的纠纷,政府不能直接对企业进行研究开发投入;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集中进行公共领域的投入,不应对竞争领域投资。因此,应减少政府对企业研究开发的直接投入。但实际上,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企业研究开发投入,除了减免税负外,还对一些特殊领域和行业进行集中投入。主要有以下几种投入方式。(1)政府直接投入最多的领域是国防技术研究开发。如美国具有军民兼容的国防供货系统,政府对国防产品技术的研究开发大部分都进入了企业。通常,国防支出越高的国家,政府对企业研究开发的直接投入越高。(2)政府支持企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并对产学研联合体及其研究项目进行部分投入。(3)在部分战略行业或公共性较强的行业,政府委托企业或与企业合作开展一些研究开发项目。如美国能源部与企业合作开展一些节能或清洁能源的研究开发项目。(4)为了提高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政府设计了一些专门针对企业的资助计划支持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如,美国的先进技术计划(ATP)就是针对中小企业的创新资助计划。
如何发挥研究机构的作用
分析表明,我国政府科研机构的研究开发支出份额远远高于OECD国家,大学的份额较低。大部分市场经济国家的独立科研院所不多,而主要靠大学进行科学研究。大学从事科学研究的优势是可以利用研究生,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又培养了研究人才。但是,我国已经有了大批科研院所,不能为了借鉴国际经验而废除科研院所,应在已有科研院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和重组,充分发挥其作用。
一方面,根据行业集中度对应用研究机构进行改革与重组。一是在高度集中产业,科研院所直接进入企业。如石油、石化行业,企业集团规模大,有能力支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机构,行业性应用技术研究所应直接进入企业集团,为企业集团服务就相当于为行业服务。二是在生产规模和市场容量较大,集中度不高的行业,如冶金、机床、汽车等行业,应建立行业共性技术和共享技术研究机构,依托这类机构联合企业、大学组织研究开发联盟。三是集中度较低、以中小企业为主的行业,应建立地区性的研究开发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另一方面,根据科研机构的性质和功能,分类进行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如,在战略和公共性较强的行业,建立国家级产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实行国家实验室制度;产业共性技术和共享技术研究机构,以及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行业性或区域性服务机构采取非盈利性组织模式;鼓励发展集融资、研究开发和技术转移于一身的商业性技术机构。
(吕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