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环球财讯
  • 3:路演回放
  • 4:财经要闻
  • 5:焦点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天下
  • 8:时事·海外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海外股市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公司调查
  • B8:人物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操盘计划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股民学校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2007 年 1 月 23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21版:信息披露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1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D20版)

      公司2006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为172,852,244.54元,2005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42,351,685.73元,2006年底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5,203,930.27元,按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17,285,224.4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7,918,705.82元。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61,913,8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含税)共派现金股利18,095,694.65元,剩余利润279,823,011.17元结转下一年度。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8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7.4.4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4.5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公司2005年、2006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率的算术平均数低于30%,或2005年、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一次性追加支付160.8万股股票对价一次(对价支付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3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绍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迎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顺武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绍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迎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顺武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绍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迎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顺武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意见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阅了后附的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木业”)2007年1月1日新旧企业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及其说明(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及其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编制差异调节表及其说明是宜华木业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及其说明出具审阅报告。

      依据“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及其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的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及其说明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绍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迎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顺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