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月22日上午在本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股份111,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6%。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主持,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聘用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为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用期限于200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万元。
同意111,30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11,30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更名、迁址和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
公司名称变更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变更为: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盐盆新区)纬四路
经营范围变更为:户内外高压真空断路器及配件、高压负荷开关及配件、接地开关系列、高压隔离开关及配件、梅花触头系列及配件、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热控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和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机组研发、生产、销售,风电场开发、建设。
同意111,30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制);
董事陈道荣:同意111,30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董事陈邦奎:同意111,30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董事张建新:同意111,30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董事林建伟:同意111,30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董事祝存春:同意111,30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董事张学民:同意111,30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独立董事王 韬:同意111,30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独立董事沈玉平:同意111,30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独立董事朱宝和:同意111,30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当选董事任期自2007年1月22日至2008年4月30日。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制)。
监事范志实:同意111,30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监事周丕荣:同意111,30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2名当选监事与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孔海燕共同组成公司监事会,任期自2007年1月22日至2008年4月30日。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高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