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7年01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07-001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有关媒体刊发消息《平煤郑煤拟今年在港上市》。该文章称“河南省发改委主任林景顺日前表示,该省计划今年内安排3-5家企业在港上市,其中包括中国第6大煤炭生产商平顶山煤业集团以及郑州煤业。”等内容,造成公司股票于2007年1月22日停牌。针对上述情况,本公司澄清如下:
文中所称“郑州煤业”并非郑州煤电,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可能指在郑州注册的其他公司。本公司并没有“在港上市”的意向;经向公司的控股股东求证,该公司近期亦无此意向。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信息,避免传闻引起的误导,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二日